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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高校

我校2016年国家奖助学金校级评审工作顺利完成

时间:2016年10月26日 信息来源:辽宁科技学院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根据国家奖助学金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办法要求,我校于10月开展了2016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辽宁省政府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接到辽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与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助〔2016〕52号),10月9日,学生工作处专门召开奖助学金评审专项工作会议,下发《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度奖学金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就做好2016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有关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严格要求按照规定程序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本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推荐工作从10月9日开始,10月24日结束,历时16天。在此期间,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保证评审工作公开、公共、公正和依法进行,确保评审结果的准确和权威性,学校专门成立了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研究决定有关评审工作的重大事项,审核批准各院系上报提交的国家奖助学金初评结果。各院系也相应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院系的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对象、申请条件、评审(公示)程序等方面的政策要求,继续完善本院系的具体评审办法和操作流程,认真细致地组织评审工作。本次国家奖学金我校共计14名,国家励志奖学金335名,国家助学金1713名,辽宁省政府奖学金22名。评选经过个人申请、院系评议、校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公示等五个程序完成。学生工作处在全校进行了名单公示,并公布了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举报和投诉。10月24日,学生工作处将确定的推荐资格学生的申报材料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接受省级审核确认。

奖助学金评审推荐工作是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体现了党、政府和学校对广大学生,尤其是对优秀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在激励优秀学生全面发展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保证每名同学能够知晓国家、学校有关政策,确保优秀学生和困难学生确实得到激励和帮助,多年来学校高度重视,不断完善有关制度,并通过学校学生工作例会、全体辅导员(班导师)会议、各班班会、团课、新生入学教育等途径,广泛宣传相关政策,使此项工作得到了广大同学的认可,并有效地促进了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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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辽宁科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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