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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高校

营口理工学院门生管理规定及相干配套规定向省厅一次报备成功

时间:2017年09月13日 信息来源:营口理工学院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根据《通俗高等黉舍门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六十七条 黉舍应当根据本规定制订或修改黉舍的管理规定或者纪律处分规定,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中间部委属校同时抄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并及时向门生宣布”之规定,我校按省教育厅要求及时提交报备材料,经省教育厅专家组审核评议对我校报备的门生管理规定予以第一批备案。同时对我校按照教育厅要求,及时、正确修订报备门生管理规定予以表扬。
       今年2月16日教育部令41号发布之后,我们积极自动学习研讨,深刻体会精神实质,对修改的部分和新增长的部分重点学习。同时积极参加省教育厅举办的专题培训,向教育部、教育厅以及兄弟院校的专家学习请教,并根据省教育厅指示精神,修改完美我校的门生管理规定及其配套规定。在校向导的主持下,充分行使假期时间,进行反复多次讨论修改,按要求及时报备。在全省105所高校中,我校与省内其他57所高校获得了一次报备成功的可喜成绩。
       新学期,我们要在认真贯彻落实《通俗高等黉舍门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精神的同时,凸起高校“立德树人”根本要求,进一步变化管理理念,赓续完美黉舍门生管理规章制度系统。同时积极组织学习《营口理工学院门生管理规定》及其相干配套规定,面向广大师生增强对新修订的门生管理规章制度的宣传、解读,形成依法治校的思维和树立服务门生意识,切实尊重和保障门生正当权益,实现黉舍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和人性化。                                              (编辑/黄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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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营口理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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