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载中...
  • 加入收藏
手机版 扫一扫
辽宁高校

渤海大学当选为辽宁省法律服务业联盟理事单位

时间:2017年04月19日 信息来源:渤海大学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渤大消息 公 告 栏 学术论坛 校际交流  
您如今的位置:>> 首页 >> 渤大消息
渤海大学当选为辽宁省
法律服务业联盟理事单位

文章发布时间:2017-04-13

  4月12日,辽宁省法律服务业联盟成立大会暨法学教育供应侧改革供需对接论坛在辽宁大学隆重举行,大会通过了《辽宁省法律服务业联盟章程》,推举产生了联盟机构,渤海大学当选为辽宁省法律服务业联盟理事单位,渤海大学副校长张守波、经法学院总支书记谭英当选为联盟理事,经法学院院长张满林、杜磊副教授参加了大会。

  辽宁省法律服务业联盟首批成员单位共计119家,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和大中小型企业等组成,是省教育厅试点建设的15家校企联盟之一,也是第一个举办成立大会的校企联盟,标志着辽宁省教育厅主导下的教育供应侧结构性改革走出了坚实的一步。
上一篇:渤海大学与沈阳盘古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达成校企合作协议
下一篇:党委书记李秀林同道听取关于组建师范学院的调研汇报
(作者:佚名 编辑:渤海大学)
相关新闻

我有话说

新文章

门文章